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負面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落實《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負面清單(2024年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負面清單

(2024年版)

以下主體和關鍵性工作不得進行施工分包:

一、橋梁工程

(一)高度≥20米的水中沉井基礎。

(二)水深≥10米的圍堰工程(鋼結構制作和運輸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梁式橋上部承重結構(鋼結構制作和運輸除外):

1.高度≥20米落地式支撐架施工的現澆梁;

2.附著式支撐架施工的現澆梁;

3.節段重量≥200噸或長度≥4.5米懸臂施工的現澆梁;

4.跨度≥55米移動模架施工的現澆梁;

5.節段重量≥200噸或長度≥4.5米懸拼工法施工的裝配式節段梁;

6.整孔預制安裝的預制梁(外購梁預制、運輸除外);

7.單體自重≥200噸的裝配式梁;

8.頂推系統支撐跨度≥55米施工的上部承重結構;

9.上跨既有一級及以上公路、主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鐵路的上部承重結構。

(四)單孔跨徑≥1000米懸索橋、單孔跨徑≥600米斜拉橋、單孔跨徑≥400米拱橋的上部承重結構(鋼結構制作和運輸除外)。

二、隧道工程

(一)沉管工法施工的水中隧道的預制安裝(基槽開挖、回填、浮運除外)。

(二)盾構法、TBM工法施工的隧道(管片預制、運輸除外)。

(三)高瓦斯隧道(瓦斯抽排、爆破、二襯、出碴運輸除外)。

(四)長度超過3千米,且與下列情形之一并存的隧道:

1.深埋富水;

2.巖溶強發育地段;

3.V級及以上圍巖且開挖斷面≥150平方米(爆破、二襯、出碴運輸除外)。

(五)非無軌運輸出碴隧道斜井,直徑≥5米且深度≥300米的隧道豎井(爆破除外)。

(六)下穿既有一級及以上公路、主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鐵路、江河湖海,且長度≥50米的隧道工程(爆破、二襯、出碴運輸除外)。

三、路基和路面工程

涉及大型滑坡、泥石流、凍土等不良地質和特殊性巖土處治工程,大型支擋防護工程,特殊高填深挖路基,有特殊技術要求的路面工程,橋面(隧道)鋪裝工程等,是否增補納入負面清單,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工程建設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抄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審計署交通運輸審計局。